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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放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
发布:2023-04-24 浏览量:9 

       依据河北省物价局、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北省财政厅冀价医〔2017〕102号关于印发《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》的通知及《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冀价医〔2016〕211号)文件要求。经医院研究决定对我院1项放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。

 

放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
财务  分类 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  单位 价格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说明
E 11020000204 京津专家门诊诊察费 180